男人偷情合理化的 3大原罪與 13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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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大原罪


‧偷情,婚姻中不可避免的附屬品
‧偷情,和寂寞、空虛、愛…不全然有關
‧偷情,人性中難以避免的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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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大理由

1.禁不起誘惑。

大家不都說「男人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動物」嗎?所以自古以來才會只有一個人叫做柳下惠。


2.性生活不協調。


因為在家裡沒有溫暖,只好到外面找尋身心的慰藉。



3.害怕寂寞。

因為忍受不了寂寞,所以當老婆不在時,沒有感情的「一夜情」不算什麼。


4.英雄主義。

證明自己的魅力,對女人很有辦法。殊不知政治人物帶出場公然要同儕稱之為「大嫂」的大有人在。



5.渴望青春的肉體。


年輕的女人對於男人,就像可愛的小孩之於母親一樣吸引人



6.叛逆情結。

男人潛意識中的叛逆因子,令他們不願受社會倫理道德的約束。


7.我不愛她了。


此一時,彼一時。男人說,已經沒有感覺了。



8.慾望發洩。


平淡婚姻太無聊,需要到外面找出口。



9.政治婚姻、媒妁之言。


沒有感情基礎。這給了徐志摩一個對張幼儀絕情的好理由。


10.報復。


利用偷情來氣另一半,不管是因為她比我風光,還是比我受歡迎;甚至有可能是因為錢賺得比我多。據說「慾望城市」女星莎拉潔西卡派克的老公便是一例。


11.相逢恨晚。


向左轉、向右轉,等到有朝一日在轉角終於遇上她時,可恨已經使君有婦、羅敷有夫。此時萬一天雷勾動地火,就變成「偉大的愛情」了。


12.傳宗接代。

老婆不生小孩,或者生不出男孩,只好到外頭找人代勞。



13.我被騙了。
另一半婚前婚後差太多,或者沒有遵行婚姻協議,只好找機會給她騙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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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0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