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養”十自”

1. 自愛-熱愛人生,珍惜自己的身體、才能、名譽,努力發揮自己的作用。

2. 自信-有理想、有抱負、相信自己,不自暴自棄。


3. 自覺-自覺心理是進步之母。工作、學習、生活各方面都嚴於律己。

 

4. 自謙-滿招損,謙受益。切勿自高自大,自驕自滿。


 

5. 自尊-要善於尊重自己,對他人不蔑視,不卑躬屈膝,也不容別人歧視自己。


6. 自量-要有自知之明,量力而行,不自卑自餒,也不自吹自擂。


7. 自重-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為人處事不魯莽,不草率,不感情用事。


8. 自立-四肢健全的人,不用依賴別人,自強自立,自食其力。


9. 自遣-人生在世,困難,挫折,總是難免的,要善於排遣自己,安慰自己。


10. 自贖-每個人都會有缺點,也會犯錯,要做到自新,自贖,自覺改正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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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dy1085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