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性行為的發生通常是臨時起意,

大多沒採取避孕而造成懷孕,而未婚懷孕的處理方式不外是墮胎碪碴硾碨滶滴漹滿或生下後送給別人養,或是「奉兒女之命」結婚誋誫誖誒摐撦摻摞對個人原有的人生抱負、學業,都會中斷氳滱漓漎箔箘箸箊而產生自責、悔恨等心理狀態,造成身、心一輩子無法抹滅的傷害。多參加一些團體活動塼塽墉塵摽摋撇搿避免單獨相處,也要慎選約會場所等,尤其要預先建立明確的態度和價值觀,面對婚前性行為做明智的抉擇。


以前我們常戲稱戀愛的親密程度可分為第一壘 (擁抱) 開始,二壘(接吻) ,三壘 (愛撫) ,全壘打 (做愛) ,有些年輕朋友對自己身體的發育及異性的好奇,加上環境的方便,資訊的開放,跑壘的速度超級驚人,認識短短時間內就跑回本壘(做愛)。婚前性行為的普遍程度,已經叫許多LKK的長輩瞠目結舌,望塵莫及。婚前的性愛,真的那麼迷人嗎?在此,國民健康局是主張最好不要有婚前性行為!可別說我們老古板,國民健康局分析給各位聽。


「性」是一件美好的事情嗎?在兩個人的愛情世界裡,到了某種程度就想要有進一步親密的身體接觸,來取悅對方是正常的,加上現在資訊的開放,青少年朋友看到的是單方面性愛本身的美妙與纏綿悱惻,也難怪會有那麼多人躍躍欲試。



其實,「性」真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親密的身體接觸,雖然是愛情世界裡情不自禁的行為,但是若沒有心靈相契及信賴作為前提,以後的每次約會老是以「嘿咻」為重點,無可避免的,發生過一次關係,將來第二次、第三次……就太容易了,你們之間最重要的心靈溝通反而會被忽略掉。性絕對不等於愛,愛一個人不一定就要和他有性行為,反過來說,有了性行為,不一定就保證有愛。



1. 與對方共同定力身體的親密界線


2. 拒絕對方親密要求的原則:明確的說「不」

3. 避免性衝動的情境      

例如:單獨相處的房間、玩身體接觸的遊戲、接觸色情刊物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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