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吃避孕葯的十種女性

一般而言,凡是身體健康的已婚育齡婦女均可使用避孕葯,但處于下列情況的婦女不宜使用口服避孕葯:

1、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不宜服用。因為進入體內的避孕葯都在肝臟進行代謝,經腎臟排泄,假如患有急、慢性肝炎和腎炎的婦女使用,將會增加肝、腎負擔。

2、患有心臟病或心功能不良的人不能使用。避孕葯中的雌激素能使體內水、鈉等物質滯留,會加重心臟負擔。

3、有高血壓的婦女不宜使用。少數婦女用葯后會使血壓升高。

4、有糖尿病及糖尿病家族史者不宜使用。由于服用避孕葯后,可能會使血糖輕度升高,使隱性糖尿病變為顯性,故對患有糖尿病的女性會產生不良影響。

5、甲狀腺功能亢進的婦女,在沒有治愈前,最好不要使用避孕葯。

6、乳房良性腫瘤、子宮肌瘤以及各種惡性腫瘤患者不宜使用,以免對腫瘤產生不良影響。

7、過去或現在患有血管栓塞性疾病(如腦血栓、心肌梗塞、脈管炎等)者不能使用。避孕葯中的雌激素,可能會增加血液的凝固性,會加重心血管疾病的病情。

8、患慢性頭痛非凡是偏頭痛和血管性頭痛的婦女不宜使用,否則會加重症狀。

9、過去月經過少者,最好不用。長期使用避孕葯可使子宮內膜呈萎縮狀態,更會減少月經量。

10、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避孕葯可使乳汁分泌減少,並降低乳汁的質量,還能進入乳汁,對哺乳兒產生不良影響,所以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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