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時候要懷疑疲勞駕駛?
嗜睡 / 疲勞不像酒精一樣,可以很簡單的測量。因此在很多國家的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分析中,都沒有疲勞駕駛這一項,當然也就沒有相關的罰則。美國在2003年通過了一項名為Maggie’s Law:National Drowsy Driving Act的疲勞駕駛法案。Maggie’s Law 是以Margaret McDonnell 命名。她是一位20歲的大學生,被一位30小時沒睡覺的駕駛撞死。以當時的法律(粗心駕駛),這位駕駛最高只被處罰了美金200元(約新台幣6400元)。但是,在這項新法案之下,駕駛若因連續24小時不眠而車禍致死,最高可被判刑10年及罰款10萬元美金。(約新台幣320萬)
雖然目前仍然沒有比較簡單的方法可以得知是否為昏睡 / 疲勞駕駛,但是也是有一些蛛絲馬跡可循:
‧通常只有一輛肇事車輛(在轉彎時偏離路線,撞上安全島 / 電燈桿或撞入大水溝):例如以上的幾例車禍。
‧通常車內只有駕駛一人或其他的乘客都睡著了。
‧酒測正常。
‧地上沒有明顯的煞車痕跡。
‧車子沒有機械故障。
‧天氣,視野良好。
‧沒有人為違規。
‧在可以安全煞車的距離,卻發生追撞或開至對側車道與他車相撞。
‧後面的駕駛發現有蛇行駕駛現像(偏離路線,又突然轉回來)。
什麼人可能發生疲勞駕駛?
‧睡眠不足,或過渡疲勞者。
‧長途駕駛,途中沒有休息者。
‧在易睡時段開車(凌晨兩點,清晨六點及下午四點是生理上最想睡的時候)。
‧使用酒精或容易導致嗜睡的藥物(例如:安眠藥;治療鼻塞流鼻水,過敏的抗組織胺;肌肉鬆弛劑;麻醉類止痛藥;治療頭暈的藥物及其他藥品仿單上有注明會引起嗜睡的藥物,見表一)。
‧在筆直,景色單調的郊外公路上駕駛。
‧年青人:是昏睡 / 疲勞駕駛的高危險群,通常在狂歡過後或在夜間長途驅車旅遊。
‧輪班工作人員:工廠員工、醫療人員或員警,尤其在下夜班以後回家。
‧職業駕駛:除了因為每年的駕駛里程高,比他人發生車禍的機率較高之外,另外也可能是因為經常需要在夜間駕駛或過長的工作時數,而較容易發生車禍。需要另外注意的是:美國有一項研究指出,公車駕駛有高達一成有睡眠呼吸中止症而未被診斷出來,患有此症的駕駛,若未被診治,其發生車禍較正常高出許多。
‧未被診斷的睡眠疾病:失眠,睡眠呼吸中止症,猝睡症等。尤其是睡眠呼吸中止症,其盛行率高達4%,這群患者,若沒有接受治療,其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是正常人的3-11倍。
根據加拿大的研究發現: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在未被診斷以前,其車禍發生率平均為每年每人0.18次,是正常對照組的3倍。但是在被診斷及接受CPAP治療後的三年常中,其車禍發生率則降為與正常人相同。同時政府也可因此而減少因事故而造成龎大的支出。
如何預防疲勞駕駛的發生?
‧充足的睡眠,每晚睡足7-9小時。
因此,青少年應儘量避免玩得很累還繼續開車;職業駕駛、輪班工作者(警察、醫療工作人員等)的超時工作問題應該要獲得解決,在此之前,以上的行業,在長時間工作之後應該在足夠休息之後才自行開/騎車回家或最好由他人載回,落實「睡不上道」。
‧駕駛每100哩(160公里)或兩小時,就必須休息。
‧開車時有人相伴,乘客可以觀察駕駛是否有疲憊的徵兆,必要時換人駕駛。乘客必須維持清醒與駕駛交談(但是以不使駕駛分心為原則)。
‧避免喝酒及使用會影響駕駛的藥物。
‧咖啡有用嗎?
咖啡可以維持短暫的警覺度,但是喝完三十分鐘才會發生效果,一般效果可以維持2-3個小時左右。但是,對於習慣喝咖啡的人來說,提醒的效果較差。若您打算使用咖啡來提神,則在當次開車前半天就不應該先喝咖啡,以免效果會打折扣。但是若已覺得想睡,最好的方式還是在安全的地方停車,小睡一會(15-45分鐘)再上路。
‧開窗、大聲放音樂或將冷氣開強都只有很短暫的效果,並不可靠。
‧另外,有的國家也會在路肩設立「顛簸線」(國內目前有使用在收費站前),以便在駕駛開出路肩時,「喚醒」駕駛。
‧避免在易睡時段開車(凌晨兩點,清晨六點及下午四點)。
‧早期診斷及治療睡眠相關的疾病。(尤其是經常打鼾的駕駛,更應該及早接受睡眠檢查)。
‧目前一些安裝在駕駛座上的偵測及防止駕駛打瞌睡的裝置,則還處於研究階段。
‧加強執法人員及一般民眾的教育和宣導。
那些是疲憊的徵兆?
‧無法記得過去幾公里的路自己是怎麼開過來的。
‧「漂出」車道外,又緊急的開回來。
‧失神或思考不連貫。
‧不停的打哈欠。
‧眼皮「很重」。
‧錯過看板或交通號誌。
‧頭「很重」。
若駕駛或身邊的人發現有以上情形,應換人開車或請駕駛休息小睡一會。
※表一 易引起嗜睡的常用藥物
‧眩暈:Andiza、Cephadol
‧抗組織胺:Longifene、Antisemin、 Dex-CTM、Bonamine、Tinset、Allegra、Clarinase
‧肌肉鬆弛劑:Dorsiflex、Baclon、Parafon-Forte、Topownan
‧安眠藥:Stilnox、Imovane、Eurodin、Ativan
‧抗憂鬱藥:Mesyrel
‧成癮性止痛劑:Morphine、Codeine、Demerol
美國於2005年03月29日由「國家睡眠基會」發表的「全國睡眠普查」發現:
‧有60%受訪的駕駛坦誠說過去一年當中,自己曾在覺得想睡時,還在繼續開車。(2002年時的比例為51%)
‧高達37%的受訪駕駛在過去一年當中,曾在開車時,打瞌睡或睡著。(2002年時的比例為17%)
此項調查引起有關當局的高度重視,希望國內的民眾及相關的部會也能重視「疲勞駕駛」這個重要的議題。
嗜睡 / 疲勞不像酒精一樣,可以很簡單的測量。因此在很多國家的交通事故的事故原因分析中,都沒有疲勞駕駛這一項,當然也就沒有相關的罰則。美國在2003年通過了一項名為Maggie’s Law:National Drowsy Driving Act的疲勞駕駛法案。Maggie’s Law 是以Margaret McDonnell 命名。她是一位20歲的大學生,被一位30小時沒睡覺的駕駛撞死。以當時的法律(粗心駕駛),這位駕駛最高只被處罰了美金200元(約新台幣6400元)。但是,在這項新法案之下,駕駛若因連續24小時不眠而車禍致死,最高可被判刑10年及罰款10萬元美金。(約新台幣320萬)
雖然目前仍然沒有比較簡單的方法可以得知是否為昏睡 / 疲勞駕駛,但是也是有一些蛛絲馬跡可循:
‧通常只有一輛肇事車輛(在轉彎時偏離路線,撞上安全島 / 電燈桿或撞入大水溝):例如以上的幾例車禍。
‧通常車內只有駕駛一人或其他的乘客都睡著了。
‧酒測正常。
‧地上沒有明顯的煞車痕跡。
‧車子沒有機械故障。
‧天氣,視野良好。
‧沒有人為違規。
‧在可以安全煞車的距離,卻發生追撞或開至對側車道與他車相撞。
‧後面的駕駛發現有蛇行駕駛現像(偏離路線,又突然轉回來)。
什麼人可能發生疲勞駕駛?
‧睡眠不足,或過渡疲勞者。
‧長途駕駛,途中沒有休息者。
‧在易睡時段開車(凌晨兩點,清晨六點及下午四點是生理上最想睡的時候)。
‧使用酒精或容易導致嗜睡的藥物(例如:安眠藥;治療鼻塞流鼻水,過敏的抗組織胺;肌肉鬆弛劑;麻醉類止痛藥;治療頭暈的藥物及其他藥品仿單上有注明會引起嗜睡的藥物,見表一)。
‧在筆直,景色單調的郊外公路上駕駛。
‧年青人:是昏睡 / 疲勞駕駛的高危險群,通常在狂歡過後或在夜間長途驅車旅遊。
‧輪班工作人員:工廠員工、醫療人員或員警,尤其在下夜班以後回家。
‧職業駕駛:除了因為每年的駕駛里程高,比他人發生車禍的機率較高之外,另外也可能是因為經常需要在夜間駕駛或過長的工作時數,而較容易發生車禍。需要另外注意的是:美國有一項研究指出,公車駕駛有高達一成有睡眠呼吸中止症而未被診斷出來,患有此症的駕駛,若未被診治,其發生車禍較正常高出許多。
‧未被診斷的睡眠疾病:失眠,睡眠呼吸中止症,猝睡症等。尤其是睡眠呼吸中止症,其盛行率高達4%,這群患者,若沒有接受治療,其發生交通事故的風險是正常人的3-11倍。
根據加拿大的研究發現:睡眠呼吸中止症患者,在未被診斷以前,其車禍發生率平均為每年每人0.18次,是正常對照組的3倍。但是在被診斷及接受CPAP治療後的三年常中,其車禍發生率則降為與正常人相同。同時政府也可因此而減少因事故而造成龎大的支出。
如何預防疲勞駕駛的發生?
‧充足的睡眠,每晚睡足7-9小時。
因此,青少年應儘量避免玩得很累還繼續開車;職業駕駛、輪班工作者(警察、醫療工作人員等)的超時工作問題應該要獲得解決,在此之前,以上的行業,在長時間工作之後應該在足夠休息之後才自行開/騎車回家或最好由他人載回,落實「睡不上道」。
‧駕駛每100哩(160公里)或兩小時,就必須休息。
‧開車時有人相伴,乘客可以觀察駕駛是否有疲憊的徵兆,必要時換人駕駛。乘客必須維持清醒與駕駛交談(但是以不使駕駛分心為原則)。
‧避免喝酒及使用會影響駕駛的藥物。
‧咖啡有用嗎?
咖啡可以維持短暫的警覺度,但是喝完三十分鐘才會發生效果,一般效果可以維持2-3個小時左右。但是,對於習慣喝咖啡的人來說,提醒的效果較差。若您打算使用咖啡來提神,則在當次開車前半天就不應該先喝咖啡,以免效果會打折扣。但是若已覺得想睡,最好的方式還是在安全的地方停車,小睡一會(15-45分鐘)再上路。
‧開窗、大聲放音樂或將冷氣開強都只有很短暫的效果,並不可靠。
‧另外,有的國家也會在路肩設立「顛簸線」(國內目前有使用在收費站前),以便在駕駛開出路肩時,「喚醒」駕駛。
‧避免在易睡時段開車(凌晨兩點,清晨六點及下午四點)。
‧早期診斷及治療睡眠相關的疾病。(尤其是經常打鼾的駕駛,更應該及早接受睡眠檢查)。
‧目前一些安裝在駕駛座上的偵測及防止駕駛打瞌睡的裝置,則還處於研究階段。
‧加強執法人員及一般民眾的教育和宣導。
那些是疲憊的徵兆?
‧無法記得過去幾公里的路自己是怎麼開過來的。
‧「漂出」車道外,又緊急的開回來。
‧失神或思考不連貫。
‧不停的打哈欠。
‧眼皮「很重」。
‧錯過看板或交通號誌。
‧頭「很重」。
若駕駛或身邊的人發現有以上情形,應換人開車或請駕駛休息小睡一會。
※表一 易引起嗜睡的常用藥物
‧眩暈:Andiza、Cephadol
‧抗組織胺:Longifene、Antisemin、 Dex-CTM、Bonamine、Tinset、Allegra、Clarinase
‧肌肉鬆弛劑:Dorsiflex、Baclon、Parafon-Forte、Topownan
‧安眠藥:Stilnox、Imovane、Eurodin、Ativan
‧抗憂鬱藥:Mesyrel
‧成癮性止痛劑:Morphine、Codeine、Demerol
美國於2005年03月29日由「國家睡眠基會」發表的「全國睡眠普查」發現:
‧有60%受訪的駕駛坦誠說過去一年當中,自己曾在覺得想睡時,還在繼續開車。(2002年時的比例為51%)
‧高達37%的受訪駕駛在過去一年當中,曾在開車時,打瞌睡或睡著。(2002年時的比例為17%)
此項調查引起有關當局的高度重視,希望國內的民眾及相關的部會也能重視「疲勞駕駛」這個重要的議題。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