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比賽」得獎作品網路票選活動 | |||
一、活動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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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籍南區國稅局轄區(嘉義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屏東縣、台東縣及澎湖縣)之民眾。 | ||
二、活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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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9月22日至10月31日24時止。 | ||
三、票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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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本局免費電子報會員後,由得獎作品中票選出最佳人氣獎,所有票選者皆可參加抽獎活動。 | ||
四、票選抽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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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11月10日下午2:30(暫定)於南區國稅局地下2樓禮堂,公開採電腦隨機方式選出幸運中獎民眾,歡迎民眾前來參加。 | ||
五、活動獎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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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領獎方式: |
中獎名單將公布於南區國稅局網站www.ntas.gov.tw,並以E-mail通知中獎者,中獎者應於主辦單位所訂期限內,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印章,向所在地南區局所屬分局或稽徵所領取;逾期未領取者,以棄權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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